单位立户-石景山区

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符合北京市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同事符合本行政区域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2.本区工商注册登记满一年以上,且经营状况和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

3.纳税地及社保缴纳地均为本区,近一年纳税额20万元及以上或者近三年累计纳税额60万元及以上(不含个人所得税)

4.企业所属行业不属于北京市新增行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