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 ||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
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
停止领取情况 | (一)重新就业的; | ||
(二)应征服兵役的; | |||
(三)移居境外的; | |||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 |||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 |||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
城镇户口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 累计缴费时间 | 可领取月份 | |
1年以上不满2年 | 3个月 | ||
2年以上不满3年 | 6个月 | ||
3年以上不满4年 | 9个月 | ||
4年以上不满5年 | 12个月 | ||
5年以上 | 不超过24个月 | ||
城镇户口失业保险金标准 | 累计缴费时间 | 最新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 |
满1年不满5年 | 1816元 | ||
满5年不满10年 | 1843元 | ||
满10年不满15年 | 1870元 | ||
满15年不满20年 | 1897元 | ||
满20年以上 | 1925元 | ||
备注 | 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1816元发放。 | ||
农业户口 | 每缴费满一年领取一个月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一次性月生活补助费为1652元,领取不超过12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