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关于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34号)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2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自主申报参加相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2年;
(三)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四)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7年;
(五)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六)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5年;
(七)中专毕业后,从事农业技术及农田水利、水利建筑施工、农村能源、水产、林业等工程技术工作满15年。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年底。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 评价方式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2011年4月16日 | 考评结合 | 各专业基础与实务 | 时长18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请见准考证 |
以考代评 | 各专业基础 | 9:00-11:00 | |
各专业实务 | 13:30-15:30 |
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进行,具体考试科目作答要求请见附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参加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考试的人员,成绩合格后,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核发相应专业的合格成绩通知单,该通知单有效期为三年。
参加以考代评系列(专业)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相应专业《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提交信息、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2010年度成功报考过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2011年度报考专业不变的报考人员。首次报考人员是指除非首次报考人员范畴以外的报考人员。是否成功报考以网上缴费是否成功为标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1月10日至28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1月10日至28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北京市部分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用A4纸打印《报名表》。
2、在《报名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盖章(如本人档案未存放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先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再由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
3、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军官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11年2月20日至22日到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联系电话:64941628,64918613)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1年2月28日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及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1年4月12日至15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考试大纲相关事宜
1、非首次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考专业所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
2、首次报考人员在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考专业所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
3、在2011年度考试中,对《图书资料专业基础》、《图书资料专业实务》、《农作物栽培育种专业基础与实务》、《建筑设计专业基础与实务》和《考古专业基础与实务》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请相关专业报考人员自行下载。
(二)考试咨询电话: 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附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 | |||
序号 | 专业 | 考试科目 | 评价方式 |
1 | 图书资料 | 《图书资料专业基础 》 | 以考代评 |
《图书资料专业实务》 | |||
2 | 群众文化 | 《群众文化专业基础》 | |
《群众文化专业实务》 | |||
3 | 档案 | 《档案专业基础》 | |
《档案专业实务》 | |||
4 | 地质勘探与矿山 | 《地质勘探专业基础与实务》 | 考 评 结 合 |
《矿山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5 | 测绘 | 《测绘专业基础与实务》 | |
《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基础与实务》 | |||
《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6 | 化工与纺织 | 《有机化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 |
《无机化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 |||
《高分子化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 |||
《化学分析专业基础与实务》* | |||
《纺织专业基础与实务》 | |||
《染整专业基础与实务》 | |||
《服装制作专业基础与实务》 | |||
7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7 | 热能 | 《燃气专业基础与实务》 | |
《供热专业基础与实务》 | |||
《制冷空调专业基础与实务》 | |||
8 | 制冷空调 |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9 | 机械设计 | 《机械专业基础与实务》 | |
10 | 机械制造(冶金) | 《冶炼专业基础与实务》 | |
《轧制专业基础与实务》 | |||
《机械专业基础与实务》 | |||
《建材专业基础与实务》 | |||
4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11 | 机械设备 | 《机械专业基础与实务》 | 考评结合 |
12 | 汽车 | 《机械专业基础与实务》 | |
《汽车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13 | 机械电气 | 《电气专业基础与实务》 | |
《电力专业基础与实务》* | |||
《电子技术专业基础与实务》 | |||
14 | 电力 |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15 | 电子 | 《电气专业基础与实务》 | |
《电力专业基础与实务》* | |||
《电子技术专业基础与实务》 | |||
《广播影视专业基础与实务》 | |||
4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16 | 仪器仪表 | 《仪器仪表专业基础与实务》 | |
《电气专业基础与实务》 | |||
《电力专业基础与实务》* | |||
《电子技术专业基础与实务》 | |||
《机械专业基础与实务》 | |||
5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17 | 交通运输 | 《交通工程专业基础与实务》 | |
18 | 建筑设计 | 《建筑设计专业基础与实务》 | |
19 | 建筑装饰设计 | ||
20 | 建材 | 《建材专业基础与实务》 | |
《有机化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 |||
《无机化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 |||
《高分子化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 |||
《化学分析专业基础与实务》* | |||
5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21 | 林业 | 《林业专业基础与实务》 | |
《果树专业基础与实务》 | |||
《园林绿化专业基础与实务》 | |||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22 | 水务 | 《水利专业基础与实务》* | |
《城市给排水及水处理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23 | 食品 | 《食品专业基础与实务》 | 考评结合 |
24 | 环境保护 | 《环境污染与防治专业基础与实务》 | |
《环境检测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25 | 标准化与计量 | 《标准化专业基础与实务》* | |
《计量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26 | 水产 | 《水产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7 | 农作物 | 《农作物栽培育种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8 | 畜牧兽医 | 《畜牧专业基础与实务》* | |
《兽医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29 | 新闻 | 《新闻专业基础与实务》 | |
30 | 文物博物 | 《文物鉴定专业基础与实务》 | |
《博物馆专业基础与实务》 | |||
《考古专业基础与实务》 | |||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特别说明:考生应考时可使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其中带“*”的考试科目为全客观试题,使用机读答题卡作答,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其余科目为主客观结合试题,采用纸笔方式在试卷上作答,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