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关于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34号)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2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自主申报参加相应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如下:
(一)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年;
(二)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三)中专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四)凡专科或中专毕业后,在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从事药学工作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药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年底。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
2011年11月6日 | 各专业基础与实务 (详情见附件) | 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具体时间安排请见准考证 | |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参加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可取得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的《北京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提交信息、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2010年度成功报考过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2011年度报考专业不变的报考人员。首次报考人员是指除非首次报考人员范畴以外的报考人员。是否成功报考以网上缴费是否成功为标准。
(二)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6月1日至2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三)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11年6月1日至2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北京市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用A4纸打印《报名表》。
2、在《报名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盖章(如本人档案未存放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先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再由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
3、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军官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11年6月23日至25日到北京建工培训中心(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建工培训中心院内;联系电话:64165149,64177528)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1年7月1日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及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1年11月1日至5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考试大纲相关事宜
1、非首次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考专业所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
2、首次报考人员在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考专业所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
3、在2011年度考试中,对《图书资料专业基础与实务》、《农作物栽培育种专业基础与实务》、《建筑设计专业基础与实务》和《考古专业基础与实务》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请相关专业报考人员自行下载。
(二)考试咨询电话: 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附件: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
序号 | 专业 | 考试科目 | |
1 | 图书资料 | 《图书资料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 | 群众文化 | 《群众文化专业基础与实务》 | |
3 | 档案 | 《档案专业基础与实务》 | |
4 | 卫 生 (药 学) | 《中药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 初级(药师) |
《西药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 |||
《中药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 初级(药士) | ||
《西药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 |||
5 | 地质勘探与矿山 | 《地质勘探专业基础与实务》 | |
《矿山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6 | 测绘 | 《测绘专业基础与实务》 | |
《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基础与实务》 | |||
《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基础与实务》 | |||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7 | 冶金 | 《冶炼专业基础与实务》 | |
《轧制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8 | 化工 | 《有机化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 |
《无机化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 |||
《高分子化学专业基础与实务》* | |||
《化学分析专业基础与实务》* | |||
4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9 | 热能 | 《燃气专业基础与实务》 | |
《供热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10 | 制冷空调 | 《制冷空调专业基础与实务》 | |
11 | 机械 | 《机械专业基础与实务》 | |
12 | 汽车 | 《汽车专业基础与实务》 | |
13 | 电气 | 《电气专业基础与实务》 | |
14 | 电力 | 《电力专业基础与实务》* | |
15 | 电子 | 《电子技术专业基础与实务》 | |
16 | 仪器仪表 | 《仪器仪表专业基础与实务》 | |
17 | 广播影视 | 《广播影视专业基础与实务》 | |
18 | 交通运输 | 《交通工程专业基础与实务》 | |
19 | 建筑设计 | 《建筑设计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0 | 建筑结构设计 | 《建筑结构设计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1 | 土建施工 | 《建筑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2 | 道路与桥梁施工 | ||
23 | 装饰装修施工 | ||
24 | 公用设备施工 | 《公用设备施工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5 | 建材 | 《建材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6 | 林业 | 《林业专业基础与实务》 | |
《果树专业基础与实务》 | |||
《园林绿化专业基础与实务》 | |||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27 | 水务 | 《水利专业基础与实务》* | |
《城市给排水及水处理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28 | 水产 | 《水产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9 | 纺织 | 《纺织专业基础与实务》 | |
《染整专业基础与实务》 | |||
《服装制作专业基础与实务》 | |||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30 | 食品 | 《食品专业基础与实务》 | |
31 | 制药 | 《中药制药专业基础与实务》 | |
《西药制药专业基础与实务》 | |||
32 | 环境保护 | 《环境污染与防治专业基础与实务》 | |
《环境检测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33 | 标准化与计量 | 《标准化专业基础与实务》* | |
《计量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34 | 城市规划 | 《城市规划专业基础与实务》 | |
35 | 农作物 | 《农作物栽培育种专业基础与实务》 | |
36 | 畜牧兽医 | 《畜牧专业基础与实务》* | |
《兽医专业基础与实务》 | |||
2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37 | 新闻 | 《新闻专业基础与实务》 | |
38 | 文物博物 | 《文物鉴定专业基础与实务》 | |
《博物馆专业基础与实务》 | |||
《考古专业基础与实务》 | |||
3个科目中任选1科目 | |||
注:考生应考时可使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其中带“*”的考试科目为全客观试题,使用机读答题卡作答,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其余科目为主客观结合试题,采用纸笔方式在试卷上作答,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