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档
办理条件:员工档案存放在中智且为在职雇员,借档单位具有人事存档权;
办理流程:经办人持借档单位人事或党委组织部门盖章(包括:人事章、人力资源部章、党委章、党工委章、党委(党工委)组织部章、党群工作部章、党工委组织处(组织科)章)的介绍信,携带身份证,现场办理档案借出手续。盖单位公章、党总支或党支部章的介绍信不能办理;
温馨提示:
1)借档前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并携带所在单位介绍信办理。
2)如员工借档原因为办理退休,因档案需装订,经办人需提前向人事档案中心申请借档装订。
3)如员工借出档案因为补缴社保或办理退休手续,持客户单位盖人事章或公章的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现场办理档案借出手续。
二、阅档
办理条件:员工档案存放在中智,阅档单位具有人事存档权;
办理流程:阅档单位人事部门两名及以上中共党员持单位人事或党委组织部门盖章(包括:人事章、人力资源部章、党委章、党工委章、党委(党工委)组织部章、党群工作部章、党工委组织处(组织科)章)的介绍信,携带身份证,现场办理阅档手续。盖单位公章、党总支或党支部章的介绍信不能阅档;
温馨提示:
1)如员工为在职雇员,阅档前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并携带所在单位介绍信办理。阅档时,员工本人及亲属需要回避。
2)如员工为离职雇员,阅档后请尽快办理档案调出。
三、档案材料的复印
办理条件:员工档案存放在中智且为在职雇员;
办理流程:员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即可复印档案中的部分材料,如干部履历表、存档登记表、成绩单等,现场办理复印手续;
温馨提示:
1)党员材料不可复印;
2)不可复印整本档案。
四、档案材料的补充
办理条件:员工档案存放在中智且为在职雇员;
办理流程:员工本人携带身份证、补充的材料原件,现场办理档案材料的补充手续。
温馨提示:
1)补充的材料需为中文;
2)补充涉及单位或组织对个人的处罚材料需要本人签字确认;
3)补充材料为复印件的需要加盖相关单位人事章、组织部门章或公章;
4)如遇上述业务对公批量办理,请提前3个工作日向贵司的中智客户服务代表提出申请,同时将名单附后;
以上业务办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6层中智服务大厅(取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