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条件:

申请人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途径:

途径一:申请人本人自行网上申请,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http://gjj.beijing.gov.cn/),网上办结。(操作步骤,请点击查看)
途径二:申请人本人自行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地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ywwdfw/1735655/index.html 
途径三:申请人本人通过中智办理,本人携带下述材料,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西区6层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9:00-11:30 13:00-17:30


情况一: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公积金用卡原件

3申请人本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

自批准提取之日起按每月一千五百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租房提取期限为一年。

二、租赁公租房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公积金用卡原件

3、公租房合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4申请人本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
三、无房租房(租房发票)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公积金用卡原件

3、租房备案编号,无备案编号的提供租房发票原件。(如租房发票中未能展示“月租金、租赁开始时间、租赁终止时间、租房支出和租赁房屋地址”,还需提供租房合同原件)

4申请人本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

自审核通过后每季度提取一次,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

情况二:原有租房提取事项中断后再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公积金用卡原件

3申请人本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

情况三:如申请人配偶已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申请人可通过共享该提取事项,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公积金用卡原件

3结婚证原件

4申请人本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

办理周期:
一周

通过我司提交公积金支取材料进度查询方式如下:
方式一:关注“中智北京”公众号,进入“智享微服务”—“智享微人事”—“服务”—“业务查询”—“公积金支取进度”查询;或进入“智享微服务” —“智享微人事”—“我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
方式二:下载“中智北京”APP,登录后进入“服务”—“公积金支取进度”查询。

提取金额:
1、租住商品住房且不提供租房合同及发票:办理提取时账户余额大于4500元的,提取4500元。小于4500元的,按实际金额提取且账户留存10元。
2、租住商品住房且提供租房合同及发票: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三个月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且单月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月租金,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发票金额。如果申请人的月缴存额(单位加个人)为2000元,那么申请人每三个月的提取金额为2000*3=6000元。如果申请人的房屋月租金1500元,那么只能提取1500*3=4500元。如申请人提交的发票金额为5000元,那么只能提取5000元。

注意事项:
1、租房发票的付款人必须为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如租房发票付款人只为申请人配偶一人,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发票项目必须注明“房租”或“租房”和“租期”,租房地址需精确到门牌号。
2、申请人所租房屋住址与其身份证上的住址或者户口本上的住址相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该类租房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请房产管理部门进行信息核查,核实职工及配偶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

4公积金用卡卡片类型需为一类卡,请您自行联系银行确认。
5、为确保资金支付安全,提取务必使用本人开户名的公积金用卡。
6、如结婚证上配偶身份证件号为15位或军官证号,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
7、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中智公司不留存档。

温馨提示: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利用虚假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规申请人将承担下列后果:
1、违规申请人的个人信息计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不良信息库和国家有关征信系统。

2、自违规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3、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