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核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合并申报2021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智公司从即日起进行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缴存比例:

  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12%。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上、下限:

  贵司以职工2020年1月至12月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1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新年度社平工资、北京市最低工资均未公布,因此待公布后,中智公司会根据贵司员工实际申报工资核定上限及下限。

  三、 采集方法: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及我司《2021年度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采集工作通知》精神,对于此前已在我司申报过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员工,我司将根据贵司确定的员工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得出其月缴存额,贵司不需要再次申报。对于超过月缴存额上限的,待新年度上限分布后,我司按照2021年度月缴存额上限缴纳。

  如有以下三种情况,请贵司及时将调基数据申报至我司:

  1、只在我司缴纳住房公积金而社保五险不在我司缴纳的;

  2、住房公积金已经在我司缴纳但社保五险尚未缴纳的;

  3、贵司对2021年6月采集社保五险基数时已经提供的员工其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需要更正的。

  四、 截止时间: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管理部规定,本次采集工作将于2021年7月9日结束。

  月缴存额一经确定,一个公积金年度内不能变更。我司承诺,不向公积金中心以外的其他单位透露贵司员工的公积金月缴存额。

  另:住房公积金单独开户客户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采集工作将由我司单独另行安排。

  如您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或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登陆中智网站“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核定”专题进行查询,也可直接向我司客户服务代表咨询。

  特此通知。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中智(北京)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