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6日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办理条件: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期限为一年,满一年的,应重新申请。
无自有住房(每季度提取4500元,一年共支取18000元)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一步,登录系统。
1、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

2、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

3、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将取消原认证登录方式,登录渠道将通过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跳转到身份认证界面。

登录北京人民政府网站,进行身份认证。您可选择“账号登录”或“短信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

3、在“基本信息”栏目下系统自动反显用户基本信息,选择【租房类型】为“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婚姻状况”为“未说明的婚姻状况”的,需选择一个有效状态。“婚姻状况”选择“已婚”后,点击“婚姻信息修改”按钮后,系统通过北京市民政系统进行校验,有记录的选择一条记录系统自动回填;无记录的,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结婚证”影像。在“房屋相关信息”栏目下,内容均置灰,无需填写。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填写“本次提取金额”,选择【收款人联名卡银行】,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联名卡卡号。

第三步,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不打印回单不影响支取业务办理。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
提示: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在页面“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栏中,【申请进度】 展示该事项审核状态,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温馨提示:
办理周期:网上提交申请成功后最快1-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如何查询:如需查询办理进度,操作如下。
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申请人的约定提取业务自动开通,系统每3个月将4500元(若住房公积金余额不满4500元的,以余额扣除10元的剩余金额为准)转入申请人首次支付成功的联名卡账户中。提取满一年后需重新申请。
【申请进度】为“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不通过原因。
【申请进度】为“补充申请材料”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补充的材料及原因。鼠标左键双击该事项记录,可在补充上传影像后,重新提交。
【申请进度】为“待审核”、“审核中”的,系统未完成审核,请稍后再次查看状态。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更新申请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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