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图文操作详解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6日     来源: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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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登录系统。

1、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

2、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

3、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将取消原认证登录方式,登录渠道将通过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跳转到身份认证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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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北京人民政府网站,进行身份认证。您可选择“账号登录”或“短信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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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1、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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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入事项申请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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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基本信息”栏目下显示用户基本信息,“婚姻状况”为“未说明的婚姻状况”的,需根据实际选择婚姻状况。如“婚姻状况”选择“已婚”,点击【婚姻信息修改】按钮后,通过北京市民政校验有记录的,可选择后自动导入婚姻信息;无记录的,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结婚证”影像。在“房屋相关信息”栏目下,选择【是否有网签】信息项,根据是否网签选项不同,分为两种情况。

   (1)“是否有网签”项选择“是”时,选择【房屋所有人】和【所购房屋类型】,选择所购房屋类别,包括:存量住房、商品住房期房、商品住房现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期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现房。录入网签合同编号(所购房屋类型为“存量住房”的,应同时提供该套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鼠标单击页面空白处。查询成功后系统反显信息;未查询到购房信息的,需修改网签信息重新查询或在“是否有网签”项选择【否】,并录入相关信息办理申请。 

   (2)“是否有网签”项选择【否】时,选择【房屋所有人】和【所购房屋类型】,录入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出售人或开发商名称、出售人证件号码(选填)、购房金额、所购住房坐落、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并上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票原件影像。

  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填写“本次提取金额”,选择 【收款人联名卡银行】,系统自动反显相应的联名卡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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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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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不打印回单不影响支取业务办理。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

提示: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在页面“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栏中,【申请进度】  展示该事项审核状态,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温馨提示:

1、办理周期:网上提交申请成功后最快1-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2、如何查询:如需查询办理进度,操作如下。

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

【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申请进度】为“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不通过原因。

【申请进度】为“补充申请材料”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补充的材料及原因。鼠标左键双击该事项记录,可在补充上传影像后,重新提交。

【申请进度】为“待审核”、“审核中”的,为未完成审核,请稍后再次查看状态。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更新申请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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