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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及费用

材料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复印 份数

备注

1

贷款申请表

 

到中心办事处营业大厅现场填写

2

户口薄

 

借款人与配偶共同贷款,且不在同一户口薄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借款人与直系亲属共同贷款,且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须提供双方的户口薄以及年长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

户口薄复印件

2份

规定同2,复印内容指户口薄首页及借款人登记卡

4

身份证

 

 

5

身份证复印件

5份

抵押人3份(抵押人已婚的,须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借款人(一方或双方)2份

6

房地产买卖契约

 

 

7

房屋所有权证

 

 

8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份

 

9

房地产评估报告(2份)

 

 

10

房地产交易契税完税发票

 

 

11

房地产交易契税完税发票复印件

1份

 

12

还款存折

 

按窗口人员要求在中心办事处营业大厅开立

13

私人印章

 

抵押人及借款人各一枚

14

公积金卡及交易密码

 

主辅借款人均须提供

15

组合贷款联络单

 

办理组合贷款须提供

16

商业贷款合同

 

办理组合贷款须提供

 

注:
1、借款人(一方或双方申请贷款的)须亲自到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若委托他人代签,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抵押人已婚的,夫妻双方须在抵押合同上签字盖章,抵押人与配偶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须提供结婚证;抵押人单身的,须提供未婚声明;抵押人离婚。丧偶的,须提供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死亡证明,并填写《具结保证书》。

3、评估报告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招标的评估公司出具。

4、以上所需复印件云均为A4纸,一纸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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