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销户转出电汇指南
职工办理公积金跨地区(大连市)转出手续,需按如下程序办理:
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公积金卡、密码、《提取申请单》(加盖原单位财务印鉴)、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新单位聘用合同(若系统内调动提供《内部调动函》)、转入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开户证明(其中注明: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账号、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联行号,并加盖转入公积金业务印章)、电汇手续费由本人承担(以现金支付)。请上午10点以前办理。